首页 资讯 正文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体育正文 167 0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大象新闻·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(lǐpéng)

为提高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意识,预防和(hé)减少(jiǎnshǎo)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,近日,许昌交警七(qī)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,针对16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车的问题,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宣传员通过播放交通安全教育视频,向学生们展示了(le)(le)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(de)事故案例,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,让学生们深刻认识(rènshí)到违规骑行电动车的危害。随后,宣传员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详细(xiángxì)讲解了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,并从生理和心理角度阐述了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原因。例如,这个年龄段(niánlíngduàn)的孩子应急(yìngjí)反应能力、对交通规则的认知和遵守意识都还不够成熟,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容易引发(yǐnfā)危险。

在互动环节,宣传员设置了问答小游戏,围绕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骑行安全知识向(xiàng)学生提问,学生们踊跃参与,积极抢答,现场气氛热烈。此外,宣传员还教学生们如何正确(zhèngquè)佩戴安全头盔,并强调了佩戴头盔对于降低事故伤害(shānghài)的重要性。

此次宣传(xuānchuán)活动,受到了隆昌路一中师生的热烈欢迎。学校老师表示,交警的宣传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,让学生们在(zài)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(zhīshí)。学生们也纷纷表示,今后一定(yídìng)会遵守交通法规,未满16周岁绝不骑行(qíxíng)电动自行车,并会向家人和朋友宣传相关知识。

许昌交警七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,加大对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监管力度(lìdù),同时(tóngshí)呼吁家长(jiāzhǎng)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,共同(gòngtóng)为学生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。

(来源:南方谈(tán)交通)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